致命黄金
杰克·伦敦（美） 著
何丽丽 姜贻娴 译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北京
2011年
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集（八）
黄金谷
有伤疤的人
黄金谷
这是峡谷的绿色心脏，轮廓僵硬的岩壁到了这里突然一改粗犷的线条，构成了一个隐蔽的小天地，充溢着美好、丰富和柔和。
这里的一切都在安歇。
甚至连狭长的小溪也停止了湍急的水流，慢慢形成了一个静谧的水塘。
有一只红色的、角上枝杈很多的公鹿站在没过膝盖的水中，耷拉着脑袋，半闭着眼睛，正打着盹。
水塘的一边，是一片很小的草地，凉爽柔韧的绿茵从水边一直延伸到险峻的岩壁底下。
水塘的那边是一片平缓的斜坡，一直迎着对面的岩壁向上延伸。
斜坡上长满了小草，草间点缀着小花，处处绚丽多彩，有橘红色的，有紫红色的，也有金黄色的。
斜坡下面，峡谷被围在其中。
视野也被遮挡了。
岩壁突兀地靠拢，在峡谷的尽头，长满青苔的乱石纵横交错，被一片由藤蔓、匍匐枝和大树枝结成的绿幕遮掩着。
从峡谷上方眺望，远处山峦叠嶂，还有座座遥远的长满松树的山麓。
更远处，高耸着尖塔似的银峰，就像天边的云朵，那是终年覆盖的积雪，它们一丝不苟地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峡谷中没有半点尘土。
叶子和花都干净无暇。
嫩嫩的小草好像天鹅绒。
水塘上有三棵杨树，雪白的杨花在寂静的空气中飘舞。
斜坡上，飘着酒味的石兰木的花朵，使空气中充满着春天的气息，而聪明的叶子，由于经验丰富，已经开始竖卷起来，以抵抗即将来临的夏日干旱。
在斜坡上的空旷地带，在石兰木最远的阴影触及不到的地方，美丽大百合摆好姿势，像许多突然停下来的色彩斑斓的蛾子似的，抖动着翅膀想要再次起飞。
到处都有浆果鹃——树木中的丑角，它们的枝干在大家的注视下由青豆色变成茜草色，它们那大丛大丛的蜡似的花铃向空气中吐出芳香的气息。
这些花铃颜色乳白，貌似山谷中的百合，散发着春天的气息，甜蜜芬芳。
没有一丝风。
空气中香气浓郁，醉人心脾。
如果空气厚重又潮湿的话，那么这样的芳香或许会让人厌烦。
但是空气清新又稀薄。
好像星光融入到大气里一样，被太阳照得暖洋洋的，浸满花香。
有时会有一只蝴蝶在或明或暗的光带里飞来飞去。
周围响起了山蜂低沉的使人昏昏欲睡的嗡嗡声，这些贪图享乐的家伙在宴会上和气地互相推挤着，连粗鲁争执的闲暇也没有。
小溪潺潺地流过峡谷，非常安静，只偶尔发出微弱的汩汩声。
小溪的声音就像是昏昏欲睡时的低语，经常是一打瞌睡就没了声息，一醒过来又提高了声调。
一切事物的动作在这个峡谷的心脏中，都是漂移不定的。
阳光和蝴蝶在树林中时而飘进时而飘出。
蜜蜂的嗡嗡声和小溪的低语时有时无。
这种时有时无的声音和不断变换的色彩交织在一起，织成了一片精美的、不可捉摸的轻纱，这正是这个地方的精神。
这是宁静祥和的精神，不代表死亡，只意味着脉搏平稳的生命，寂静而不是无声，活跃而没有行动，是充满生机的安歇，没有激烈的争斗和艰苦的劳动。
这个地方的精神是祥和的精神，充满生机，是沉醉于繁荣中的安逸和满足，不会受到远方战争谣言的搅扰。
那只红色的、角上枝杈很多的公鹿被这个地方的这种精神支配着，在没过膝盖的阴凉水塘中打着盹。
那里似乎没有苍蝇烦扰它，它懒洋洋地歇着。
当小溪醒来低语的时候，它会动动耳朵，不过只是懒洋洋地动一动，因为它早就知道，那是小溪发现它睡着了在唠叨它而已。
但是有一次，公鹿竖起了耳朵，紧张地想要快速找到声音的出处。
它把头转向下面的峡谷。
它扇动着灵敏的鼻翼嗅着空气。
它的眼睛不能看穿小溪穿流过的绿幕，但是它的耳朵听到了人的声音。
那是平缓单调的唱歌声。
然后这只公鹿听到了金属撞击岩石的刺耳的声音。
一听到这个声音，它猛然一惊，喷着鼻息，马上腾空而起，从水中跃到草地上，将四足陷在天鹅绒般的草地里，竖起耳朵，再次嗅着空气。
然后它悄悄地穿过那一小片草地，不时停下来倾听，像个幽灵似的，步伐轻巧，没有声息，逐渐消失在峡谷外面。
如今，能够听到钉着铁掌的鞋底踩在岩石上的声响了，那个人的声音也更响了。
那声音变成了放声唱歌的声音，离得越近就越清楚，所以连歌词都能听清了：
“转过身来扭过你的脸，面对着那美妙的山峦，（你要蔑视那罪恶的力量！）看看四周再望望四方，把罪恶的包裹抛到地上。（清早你就会遇到上帝！）”
攀爬的声音伴随着歌声传来，那个地方的精神紧随着那只红色公鹿消逝了。
绿幕突然被掀开，一个人探过头来，看着这里的草地、水塘和山坡。
他是那种心思缜密的人。
他先环顾四周，接着扫视细微之处，以核实最初的整体印象。
这时，直到这时，他才开口，生动且郑重地赞叹道：
“充满生气，冥冥中的人间仙境！
你看看啊！
树木、河水、草地和山坡！
探矿人的乐土，卡尤塞马的天堂！
眼睛累了有清凉的绿色！
这里可没有粉色药片给那些面色惨白的人。
这是探矿人的秘密草地，是疲惫的驴子休息的地方，该死！”
他皮肤浅黄，亲切幽默好像是他脸上最显著的特征。
这是一张善变的脸，它随着内心的情绪和思想迅速变化。
他的思考过程是个看得见的过程。
他的思想像风吹过湖面一样在他脸上荡起涟漪。
他的头发稀疏又蓬乱，发色和他的肤色一样，淡得分不清是什么颜色。
似乎他身上所有的颜色都注入到他的眼睛里了，它们蓝得叫人吃惊。
这也是双含着笑意的、愉快的眼睛，带着不少儿童的纯真和好奇的神情；然而，其中又包含一种难以言表的，建立在经验和阅历基础上的冷静自恃和不屈不挠的气度。
他把矿工用的锄头、铲子和淘金盘从藤蔓和匍匐枝结成的绿幕后面抛出来。
接着他自己爬出来，来到开阔地。
他身上穿着一条褪色的工装裤和一件黑色的棉布衬衣，脚踩一双钉着平头钉的劳动靴，头戴一顶走了样的脏兮兮的帽子，一看就是经历了风雨、日晒和烟熏的考验。
他直直地站着，瞪大眼睛看着这神奇的景色，通过快乐得扩张起来、翕动着的鼻翼，尽情地吸入这个峡谷花园中温暖芳香的气息。
他的眼睛笑眯眯地成了一条蓝线，满脸笑容，嘴角也笑着翘起来，同时大声喊：
“跳跃的蒲公英，快乐的蜀葵，闻起来真香！随你们去谈论玫瑰香油和科隆香水的工厂吧！
它们根本不值得一提！”
他有个毛病，爱自言自语。
他容易变化的脸部表情会流露他的所有思绪和心情，但是他的舌头，还是不想落后，总是要重复，就像二号博斯韦尔。
那人在水塘边躺下，喝了很长时间的水。
“味道还不错。”他喃喃自语，一边仰起头凝视着水塘对面的山坡，一边用手背抹了下嘴。
山坡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仍然趴着，认真地把山的构造琢磨了很长时间。
他用老练的眼光，从山坡往上一直移到破裂的谷壁，然后又往下回到水塘边。
他爬起来，再次用欣赏的眼光将这个山坡观察了一遍。
“依我看真是太好了。”他作出结论，捡起他的锄头、铲子和淘金盘。
在水塘下首，他灵巧地踩着一块又一块石头，跨过了小溪。
在山坡与水相接的地方，他挖了一铲泥，放在淘金盘里。
他蹲坐下来，两只手托着盘子，把它的一部分浸在溪水里。
接着，他灵巧地转着盘子，叫水流进泥沙里，再流到外面。
大一点和轻一点的颗粒就浮到水面上，他很灵活地把盘子一歪，就把这些颗粒倒了出去。
偶尔，他会把盘子放稳，用手指捡出大石块和小碎石，以便加快速度。
盘子里的东西很快就变少了，后来只留下细泥和极小的砂砾。
到了这个阶段，他就开始非常谨慎、细心地淘了。
这是细淘，他愈淘愈细，全靠敏锐的观察和精准、高超的手法。
最后，盘子似乎都空了，只剩下水；但是，他迅速将盘子转了半圈，让水飞跃盘子的浅边流到小溪里，就看到盘底出现一层黑砂。
那层黑砂薄得像一道油漆。
他认真地检查了一番。
里面有一粒极小的金砂。
他让一点溪水从盘子浅浅的边缘流进来。
他迅速地转动了下盘子，让水冲洗盘底，不断地翻动着黑砂。
第二粒极小的金砂出来了，算是没白费力气。
这时，淘洗变得十分精细，精细得超出了平常淘金砂所需的程度。
他每次弄一小部分，把黑砂弄到盘子的浅边外面。
每一小部分他都进行细致的检查，这样在每一粒砂子流到外面以前他都亲眼看过。
他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地让黑砂滑出去。
有一粒金砂，比针眼大不了多少，出现在盘子边缘，他让水倒着流，那粒金砂就回到了盘子里。
就这样，又一粒金砂出现了，然后，又是一粒。
他小心谨慎地看护着它们。
他像一个牧羊人放牧羊群一样，不让一粒金砂丢失。
最后，那个满是泥沙的盘子里只剩下他的金砂群。
他数了一下，然后，在花费那么大力气之后，把盘子里的水转了最后一下，就让那些金砂都飞出盘子了。
但是，他站起来的时候，蓝眼睛里闪着欲望的光。
“七粒。”他大声嘟囔着，宣布着他费力淘来又轻易丢掉的金砂的数目。
“七粒。”他重复道，加强了语气，像是要努力记住这个数字。
他又站了很长时间，观察着那个山坡。
他眼睛里闪着好奇的、新生的、炽热的光。
他流露出一副狂喜的神态，还有一分机警敏锐，就像一头猎食的动物闻到猎物新鲜的气味一样。
他沿着小溪往下游走了几步，挖了第二盘泥沙。
又开始了仔细地淘洗，小心翼翼地收集金砂，清点完数目之后，他又轻易地让它们滑向小溪里。
“五粒，”他咕哝道，又重复了一遍，“五粒。”
他忍不住又观察了一番小山的形势，接着又再往小溪下游去，又铲了一盘泥沙。
他的金砂数目减少了。
“四粒，三粒，两粒，两粒，一粒。”这是他往小溪下游走的同时脑子里列的一张表。
等到只淘出一粒金砂的时候，他停下来，用干树枝生了一堆火。
他把淘金盘投到火里烧，直到把它烧成深蓝色。
他把盘子举起来，仔细钻研起来。
然后才赞许地点点头。
有了这种背景颜色的反衬，就是再小的黄砂，也不能从他眼皮底下逃掉了。
再往小溪的下游走，他接着淘。
他只收获到一粒金砂。
第三盘没有一粒金砂。
对此他并不满意，他又淘了三盘，每隔一英尺就铲一铲泥沙。
每一盘都没有金砂，而对于这个事实，他并没有气馁，反过来他好像还十分满意。
他越淘不到，就越高兴，直到他站起身，兴高采烈地喊道：
“如果这不是个金矿的话，就让上帝拿酸苹果砸掉我的脑袋！”
回到他起初淘过的地方，他开始沿着小溪的上游去淘。
一开始，他淘到的金砂数目增加得很快——快得惊人。
“十四粒，十八粒，二十一粒，二十六粒。”他的脑子里又是一张表。
在水塘的上方，他淘到了最多的一盘——三十五粒。
“几乎能留起来了。”让水把它们冲走的时候他懊悔地说。
太阳爬到山顶了。
那人还在干活。
他沿溪而上，一盘又一盘，他淘到的金砂数目稳步下降。
当他从一铲泥沙里只淘到一粒金砂的时候，他兴高采烈地说，“依照它逐渐消失的情形来看，真是好极了。”
等到几盘都没有金砂的时候，他直起身来，信心十足地扫了一眼山坡。
“啊，哈！矿穴先生！”他喊道，仿佛是在对藏在上面山坡底下的一个听众说话。
“啊，哈！矿穴先生！
我来了，我来了，我肯定会逮到你的！你听到了吗，矿穴先生？
我一定会逮到你的，一定不会错的！”
他回过身，看了一眼挂在万里无云的碧空中的太阳。
然后他沿着之前淘金时挖的那些洞，往峡谷下面走去。
他跨过水塘下游的小溪，穿过绿幕消失了。
这个地方想要恢复它的精神，重新平静下来是不可能了，那个人的爵士歌声仍然风靡于这片峡谷。
过了片刻，他回来了，鞋底上的铁钉撞击石头的声音更响了。
绿幕抖动得非常厉害。
它来回地晃，像是在苦苦挣扎。
有很响的金属摩擦和撞击声。
那人的声音更响亮了，带着训斥的口气，尖利刺耳。
一个庞然大物上气不接下气地准备冲出来。
在一阵折断劈裂的噼里啪啦声中，在纷纷的落叶中，一匹马冲破了绿幕。
它背上驮着一个包裹，包裹后面拖着许多破蔓断枝。
那牲畜吃惊地看了看自己闯进来的这个地方，接着便低下头，心满意足地吃起草来。
又一匹马冲出来，在长满青苔的石头上滑了一下，马蹄踏在软软的草地上的时候，它的身体又恢复了平衡。
没有人骑着它，尽管它的背上有一副装着鞍头的墨西哥式马鞍，由于用了很长时间，已经伤痕累累，褪了颜色。
那人在它们后面出现。
他把包裹和马鞍卸下来，看好了露营的位置，放开那两匹马，叫它们去吃草。
他打开干粮袋子，取出煎锅和咖啡壶。
他捡了一抱干木柴，拿几块石头搭了个地方好生火。
“哎呀！”他说，“我的胃口很好啊！我甚至连锉下来的铁末子和马蹄上的钉子都吞得下去，真得感谢你，老板娘，叫我再吃一份。”
他直起身，把手伸到工装裤的裤兜里拿火柴的时候，眼睛越过水塘，观察着那个山坡。
他的手指已经摸到了那盒火柴，可是又松开了，手空着出来了。
看得出他在迟疑。
他看了看他准备好的烹调用具和食物，又看了看那座山。
“我想再试试。”他下了结论，开始跨过小溪。
“确实是白费功夫，我知道，”他怀着歉意似地嘟囔着，“不过，依我看，晚一个小时再吃饭又饿不坏。”
在第一次试淘的那条线后边几英尺处，他又开辟了第二条线。
太阳慢慢向西下沉，影子也逐渐变长，但是那人还在干活。
他开始挖掘第三条试淘路线。
他往山上爬的时候，在山坡上划了一条又一条横线。
每条线的中点发现的金砂最多，到了两端，盘子里就没有金砂了。
他越往上爬，这些线就越是明显地变短。
这些线不断变短的规律显示，这个山坡上某个地方会有最后一条线，那条线一定短得几乎没有长度，最终只剩下一个点。
这样的排列慢慢变成一个倒写的"V"。
这个"V"字聚拢的两边就代表着金砂矿穴的边界。
很显然，"V"字的顶点就是那人的目标。
他常顺着聚拢的两边向山坡上望去，想要探寻出顶点的位置，也就是金砂矿的终点。
“矿穴先生”就住在这里——那人就这样亲切地称呼着山坡上的那个点，大声喊道：
“下来吧，矿穴先生！痛快点，听话点，下来吧！”
“那好吧。”然后他会用毫不犹豫的口气说道，“那好吧，矿穴先生。
看来我是得亲自上去把你的秃头揪出来。
我会把你揪出来的！
我肯定会把你揪出来的！”然后他恐吓道。
每一盘泥沙他都拿到下面去水边淘洗，越往上，盘子里淘出的金砂就越多，以后他就开始把淘到的金砂都保存起来，装在一个原本是盛发酵粉的空罐子里，这个罐子是他无意间塞到裤兜里的。
他全神贯注地干活，没有留意到夜色已渐渐降临。
直到他怎么都看不见盘底的金砂了，他才意识到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
他猛然直起身子。
脸上露出古怪的惊恐的神情，他慢吞吞地说：
“他妈的！我怎么把吃饭的事给忘了！”
夜色中，他磕磕绊绊地跨过小溪，生起了那堆耽搁了很久的火。
烙饼、腌肉还有热过的熟豆子就是他的晚饭。
然后他在闷着火的木炭边上抽了一斗烟，听着夜晚的响声，看着洒满峡谷的月光。
之后，他把行李铺开，脱下笨重的靴子，把毯子拽到下巴下面。
无译文
但是，这是一具能复活的死尸，他突然用一只胳膊肘支起身体，凝视着对面的山坡。
“祝你晚安，矿穴先生，”他困倦地喊道，“祝你晚安。”
他睡过了天色昏暗的清晨，一直到太阳光直射在他紧闭的眼皮上，他才突然惊醒，看看四周，直至他想起自己的存在，弄清楚现在的自己就是以前活着的那个人。
要说穿衣服，他只要把靴子蹬上系好就行了。
他看了看火堆，又看了看山坡，踌躇着，总算抵制住诱惑，开始生火。
“沉住气，比尔，沉住气，”他告诫自己，“着急有什么用？
急得浑身冒汗没什么用。
矿穴先生会等着你的。
他不会在你吃完早饭之前就溜掉的。
比尔，如今你需要的是吃些新鲜的东西。
你得亲自去弄点来。”
他在水边砍下一根短树枝，从一个衣兜里拽出一截钓线和一个先前十分精美、可是已经弄脏的假蝇饵。
“或许它们会在大清早上钩的。”他在第一次抛出钓钩的时候嘟囔着。
不一会，他就兴奋地大喊：“我说什么来着，呃？我说什么来着？”
他没有卷线的轴，也不打算浪费时间，全凭力气，快速地从水中拽出一条亮闪闪的、十英寸长的鳟鱼。
紧接着又钓了三条，他的早饭有了。
当他踏上踏脚石，准备去山坡上的时候，他被一个突然的想法侵袭，停了下来。
“我最好还是去小溪下游走一遭，”他说，“没准什么人鬼鬼祟祟地躲在附近呢。”
但是他还是踩着石头过了小溪，嘴上说着“我真应当去走一遭的。”然后他就把警惕心抛到一边，投入地干活了。
黄昏的时候，他直起身子。
由于长时间弯腰干活，他的腰已经僵直了，他把手伸到背后抚摸跟他抗议的肌肉的时候，说道：
“该死！你倒想想这是怎么了？我又完全忘了吃饭的事！
要是我不注意的话，我肯定就成了一天只吃两顿饭的奇人了。”
“矿穴是我见过的最该死的东西，叫人心不在焉。”那天晚上他爬进毯子里的时候喃喃自语。
他也没忘记招呼那个山坡，“祝你晚安，矿穴先生！祝你晚安！”
太阳一出来，他就起来了，急急忙忙吃了点早饭，就早早去干活了。
他仿佛患了一种越来越严重的狂热病，尽管盘子里的金砂越来越多，他的狂热却没有减轻。
他的脸颊发红，但不是因为太阳的高温，他忘了疲倦，也忘了时间在流逝。
每次他把盘子装满泥沙以后，就跑到山下去淘洗；然后他又克制不住，上气不接下气地、跌跌撞撞地跑上山，再次把盘子装满。
此时，他离水边大概有一百码了，那个倒写的"V"字正在根据一定的比例呈现。
含金泥沙的宽度逐步变短，那人在心里估量着"V"字的两边在山坡上的汇合点。”
V"字的顶点就是他的目标，他淘了很多次，就是为了知道它的确切位置。
“就在那丛石兰灌木往上大概两码，往右大概一码的地方。”他总算下了结论。
接着，这种诱惑就把他紧紧抓住了。
“就像脸上的鼻子一样，再清楚不过了。”他说完，就不再费力地划横线，而是径直爬向他设想的那个顶点。
他装满一盘泥沙，把它端到山下淘洗。
但是没有金子的踪迹。
不管是深挖还是浅挖，他挖了十几盘，淘了十几盘，可是连一粒极微小的金子都没淘到。
他火冒三丈，怨自己不该被诱惑，恶狠狠地把自己臭骂了一顿。
然后他又下山，重又开始划横线。
“即使慢也得准，比尔，即使慢也得准，”他低声说，“你这样走捷径是发不了财的，如今你应当明白了吧。
学聪明点，比尔，学聪明点。
即使慢也得准，这是你唯一的途径，就这么做吧，坚持到底。”
横线越来越短，"V"字的两边也在逐渐并拢，深度也在不断增加。
矿脉钻进山里去了。
只有在离地面三十英寸的地方，他才能淘到金子。
离地面二十五英寸和三十五英寸的泥沙里都没有金子。
那个倒写的"V"字底部，在靠近水的地方，他曾在草根处发现一些金子。
他越往山上去，金子就埋得越深。
如今，他试淘一次就得挖一个三英尺深的坑，真不是轻松的活；而他和那个顶点之间还有数不清的这样的坑要挖。
“谁能说清它会钻多深。”他歇息了片刻，用手指抚摸着疼痛的后背时叹气道。
由于欲望的驱使，他极度兴奋，顾不上疼痛的后背和僵硬的肌肉，不停地用锄头和铲子挖凿着松软的褐色土壤，艰难地往山上行进。
他前面是一片平缓的斜坡，上面点缀着很多花，散发着芳香的气息。
他后面是一片破败的景象。
看起来就仿佛是这座山平滑的皮肤上出了很严重的疹子。
他的进展很慢，就像一只鼻涕虫，留下一些怪异的痕迹，玷污了美丽的风景。
尽管矿脉越挖越深，使那人的工作更加繁重，但是淘到的金子越来越多，使他倍感欣慰。
二十分，三十分，五十分，六十分，这是他淘到的每盘金子的价值。黄昏的时候，他从一铲泥沙里竟然能淘出一美元的金砂。
“我敢打赌，肯定会有个好奇的家伙要闯进我的这片草原上来的。”那天晚上他把毯子拽到下巴的时候，困倦地嘟囔着。
突然，他直挺挺地坐起身来。
“比尔！”他尖声嚷道，“现在，你给我听着，比尔，你听见了吗！明天早晨，你就去四周转转，看看有什么情况。
明白吗？明天早晨，千万别忘了！”
他打了个哈欠，看了看对面的山坡。
“祝你晚安，矿穴先生。”他喊道。
早上，他抢先太阳一步起来，等到第一缕阳光照在他身上时，他已经吃过早饭了，他正沿着谷壁坍塌的、可以踏脚的地方往上爬。
通过从谷壁顶上观望，他发觉自己身处一片孤寂之中。
他尽可能向远处眺望，只有连绵不绝的山峦印入他的眼帘。
他往东望去，跳过重重山峦，终于在山峰中看见一排有着白色峰顶的山脉——这是主峰，西部世界高耸入云的脊柱。
往北面和南面望去，他能够更清楚地看见那些纵横交错的山脉往这道峰峦如海的主要山脉汇合而去。
西面的山峦一座接一座连绵而下，逐渐缩小变成坡度平缓的山丘，然后依次下降，消失在他看不见的山谷里。
在那么宽阔的土地上，他看不到任何人的踪迹和人制造的东西——只除了他脚下这个残破的山坡。
他认认真真地看了很长时间。
有一次，在峡谷底下很远的地方，他觉得自己看到了一缕隐隐的青烟。
他又看了一遍，才看清是山间紫色的薄雾，是被后面环绕着它的谷壁映暗了。
“嘿，你，矿穴先生！”他冲下面的峡谷喊，“从地下钻出来吧！我来了，矿穴先生！我来了！”
那人脚上笨重的短靴使他看起来步履笨拙，可是当他从高得让人头晕的地方下来的时候，就像一只山羊一样轻松、灵巧。
绝壁边上有块石头从他脚底滑了下去，这并没有让他仓皇失措。
他好像准确地知道石头掉下去要多长时间才会出事，所以，在这一瞬间，他利用这块不牢靠的垫脚石暂时触到地面，把自己送到安全的位置。
在坡度很陡的地方，连一秒都不可能站直的时候，他都没有迟疑过。
在至关重要的一刹那，他用脚踩着不牢靠的坡面，趁势往前跃去。
有的时候，甚至连刹那间点一下脚的地方都不可能有，他就会在一瞬间抓住一块突出的岩石，扒住一个裂缝，或是一棵根基不稳的灌木，让自己的身体荡过去。
最后，他纵身一跃，大喊一声，放开了谷壁，从山坡上随着几吨重的泥土和碎石一起滑下来。
这天早上，他从第一盘泥沙里就淘出了超过两块钱的金砂。
这是从"V"字的中心挖出来的。
由此向两边挖过去，淘到的金砂数量减少得很迅速。
他根据自己挖的坑划出来的横线变得非常短了。
这个倒写的"V"字逐渐靠拢的两边，相隔只有几码远了。
它们的汇合点就在他上面几码远的地方。
但是含金的泥沙在地底下埋得越来越深了。
中午过后，他得把洞挖到五英尺深才能淘到金子。
由此看来，矿脉不只是一种脉象，这是一个真正的金矿，所以，他下定决心找到矿穴以后，再回来挖这块地。
但是越来越丰富的收获，倒使他担忧了。
到了黄昏时候，每盘泥沙能淘出三四块钱了。
那人困惑地挠了挠头，看着山坡上离他几码远的、几乎可以代表"V"字顶点的石兰灌木丛。
他点了下头，像宣布神谕似地说：
“两者必占其一，比尔，两者必占其一。
矿穴先生要不就彻底消散在这座山里了，要不就他妈的富得不得了，你根本没法全都带走。
真是那样的话，就见鬼了，对不对，啊？”
想着这个让人愉快的艰难选择，他轻声笑了。
黄昏降临，他还在小溪边，不管天色越来越暗，尽可能瞪大眼睛，想淘出一盘值五块钱的金砂。
“多希望我有一盏电灯，那就可以接着干活了。”他说。
那一晚，他难以入睡。
尽管他一再想要自己镇静下来，紧闭双眼，希望困意袭来；但是强烈的欲望使他热血沸腾，很多次他睁开眼，疲惫地嘟囔着，“多希望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最后，他总算睡着了，但是星光刚刚变暗，他就睁开眼睛了。天刚破晓，还是一片灰蒙蒙的时候，他就已经吃了早饭，往山坡上爬，朝着矿穴先生的秘窟走去。
那人划的第一条横线只够挖三个坑，含金砂的地方已经变得十分狭窄了，他离寻找了四天的金矿源头已经十分近了。
“稳住，比尔，稳住。”他劝诫自己，此时他正在挖最后一个坑，"V"字的两边最终汇合到一个点上了。
“我已经将你紧紧握住了，矿穴先生，你甩不掉我了。”就在他越挖越深的时候，他把这句话重复了很多次。
四英尺，五英尺，六英尺，他不断地向地下挖掘着。
越来越难挖了。
他的锄头碰到一块破裂的石头，发出一声响。
他查看了一下这块石头。
“脆石英。”这是他的结论，他用铲子把洞底的松土铲干净。
接着用锄头敲击这块松脆的石英，每敲击一下，这块已经裂开的石头就碎裂一点。
他把铲子插进松散的碎石中。
他瞥见一道黄色的光。
他突然把铲子扔掉，蹲坐下来。
他用两只手托着一块脆石英，把上面的土揩掉，就好像一个农夫揩掉刚挖出来的土豆上的泥土一样。
“沙达那帕里斯也会自叹不如！”他喊道，“成块成块的金子啊！成块成块的金子啊！”
他手里托着的，只有一半是石头。
另一半是纯金。
他把它搁在盘子里，又拾起一块来观察。
一点黄色都看不到，但是他用强劲有力的手指把松脆的石英剥掉以后，他的两只手里全是闪闪发光的黄色。
他一片一片地把它们上面的泥土擦去，然后丢进淘金盘里。
这真是一个宝藏。
石英已经碎裂得差不多了，剩下的还不如金子多呢。
他有时会发现一块没有附着一点石块的——一块纯金。
有一块金子，他用锄头从中间敲开，像一把黄宝石一样闪着光，他侧着脑袋观察，慢慢地把它转过来转过去，观赏着那耀眼的光辉。
“由着你们谈论你们那个‘金子多极了'的矿藏吧！”那人轻蔑地哼了一声。
“哼，跟这个矿比，你们那个就值三十美分。
这个矿上全是金子。
啊！如今在这里我要给这个峡谷取个名字，就叫‘黄金谷'!"
他仍然蹲在那里，接着查看那些石块，然后把它们丢进盘子里。
突然，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仿佛有一个影子落在他身上。
但是又没有影子。
他的心简直要跳进嗓子眼了，他有点透不过起来。
然后，他的血液渐渐变冷，他觉得汗湿的衬衫冷冰冰地贴在他的肌肉上。
他没有跳起来，也没有四下张望。
他没有动弹。
他在思考他获得的这种预感的性质，想弄清楚这个警告他的神秘力量来自哪里，努力想感觉到这个看不到的、却在威胁着他的东西。
有时候我们会感觉到某种敌对的气氛，但是这种气氛微妙极了，不是我们的感官能体会到的；而他感觉到了这种气氛，但是怎么觉察到的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感觉就像一片云彩遮住太阳一样。
似乎在他和生命之间，有一种令人无法呼吸的、险恶的、黑暗的东西掠过；好像是一种阴暗的感觉，吞噬着生命，导致死亡——他的死亡。
他全身的力量都在驱使他跳起来，去面对那看不到的危险，但是他的内心控制住了他的惊恐，他仍然蹲在那里，双手托着一块金子。
他不敢四处张望，但是如今他已经知道确实有人正在他背后的洞口上。
他假装对手中的金子十分感兴趣。
他十分认真地钻研着这块金子，把它翻过来转过去，揩着上面的泥土。
而他一直都知道，他背后有个人正越过他的肩膀在看这块金子。
他仍然假装对手中的金块很感兴趣，同时他在专注地听，他听见了他身后那个人的呼吸声。
他的眼睛在面前的土地上搜寻着武器，但是只看见他挖出来的金子，而在这种绝境之中它们毫无价值。
有一把锄头，需要的时候倒是个很便利的武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行。
他明白自己所处的困境。
他在一个有七英尺深的窄小的洞里。
他的头伸不到地面上。
他处在一个陷阱中。
他仍然蹲着。
他十分冷静并且镇定，但是经过冥思苦想，还是没有办法。
他接着揩掉石英碎块上的泥土，把金子丢进淘金盘里。
除此之外他不知做什么了。
但是他知道自己早晚要站起来，去面对在他后面呼吸着的那个危险人物。
几分钟过去了，他知道，每过一分钟，他就离必须站起来的那一刻更近了，否则——一想到这个，他汗湿的衬衫再次冷冰冰地贴在他的肌肉上——否则，他就会这么弯曲着身子，守着他的宝藏死去。
他仍然蹲在那里，揩着金子上的泥土，同时盘算着该用怎样的方式站起来。
他可能突然跳起来，爬到洞外，到地面上会一会那个威胁他的家伙。
也可能缓缓地、毫不在意地站起来，假装无意间发现了那个在他背后呼吸的家伙。
他的天性和身上每一根好斗的纤维，都支持他猛冲到地面上的办法。
他的理智还有其中的狡黠却支持他采取那种缓慢而谨慎的办法，去对付那个他看不见但威胁着他的家伙。
就在他作心理斗争的时候，他听见一声很响的爆裂声。
同时，他的脊背左面遭到了重重一击，他觉得被击中的那一点有一道火光穿过了他的肉体。
他跳了起来，但是跳到一半就瘫倒了。
他的身体蜷缩着，仿佛一片叶子突然给烧焦了，他倒下了，他的胸脯压着那盘金子，他的脸埋在泥土和石头中，因为坑底的空间有限，他两条腿绊在一起，扭曲着。
他的腿痉挛性地抽动了几下。
他的身体好像得了非常严重的疟疾一样哆嗦着。
他的肺部慢慢扩张，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接着缓慢地，非常缓慢地，气被呼了出来，然后他的身体同样缓缓地平摊在地上，再也不动了。
上面，一个人手拿左轮手枪，正沿着洞的边缘往下边看。
他冲着下边那个一动不动地趴着的身体盯了好久。
过了一会儿，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在洞口坐下，把枪搁在膝盖上，往下看。
他把手伸进衣兜里，拽出一小捆棕色的纸。
他把一些烟末放在纸上。
这样一卷，两头一塞，就成了一支棕色的又粗又短的香烟。
他的眼睛没有一刻离开过洞底的那个身体。
他点燃了香烟，很惬意地把烟吸进肺里。
他慢慢地吸。
香烟还熄灭了一回，他又重新点燃。
他一直都在研究下面的那个身体。
最终，他把烟头丢掉，站起身来。
他走到洞口。
他跨立在上面，双手撑在洞口两边，左轮枪仍然抓在右手中，依靠胳膊的力量把自己的身体放了下去。
脚离洞底还有一码的时候，他松开双手，跳了下去。
他的脚落到洞底的时候，就看见那个采金人的胳膊突然一挥，他的腿被迅速地一扭，就跌倒了。
他往下跳的时候，那支左轮手枪是举在头顶的。
他的脚被迅速扭住的瞬间，他迅速地把枪口朝下。
身体还在半空中，还没完全摔倒的时候，他就扣动了扳机。
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枪声震耳欲聋。
烟雾弥漫在洞里，他什么也看不见。
他仰面摔到洞底，那个采金人像猫一样压在他身上。
甚至在采金人的身体压在他身上的时候，他还弯转右胳膊想再开一枪；就在那一刹那间，采金人用胳膊肘迅速地撞了一下他的手腕。
枪口往上一翘，子弹砰的一声打到洞壁的泥土中了。
紧接着，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就发现采金人的手抓着他的手腕。
他们开始争夺那支枪了。
谁都想把枪口对准对方的身体。
洞里的烟散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人，仰面躺着，逐渐能隐隐约约看到一些东西了。
但是，他的对手突然故意往他的眼睛上撒了一把土，他什么都看不见了。
就在他猛然一惊的时候，他手里的左轮手枪抓不住了。
下一刻，他感觉大脑里突然一片黑暗，在这黑暗中，他几乎连黑暗的感觉都没有了。
但是采金人一遍接着一遍地开枪，直到子弹用光了。
然后他把枪丢掉，重重地喘着气，坐在死人的腿上。
采金人抽泣着，使劲地喘气。
“卑鄙的家伙！”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跟在我身后，等我把活干完，然后从我背后开枪！”
由于愤怒和精疲力尽，他都快哭了。
他看了看死人的脸。
上面撒满了松土和碎石，无法辨清他的长相。
“以前从没见过这个人，”采金人认真看过之后说，“就是个普通的贼，他妈的！他竟然从背后朝我开枪！他竟然从背后朝我开枪！”
他把衬衫解开，自己摸摸左面的胸部和背部。
“完全穿透了，但是不要紧！”他得意地喊道，“我打赌，他瞄得特别准，特别准；但是他扣动扳机的时候，枪口稍微偏了一点——这个王八蛋！
但我把他干掉了！哦，我把他干掉了！”
他用手指摸索着身上的子弹洞，脸上流露出一丝惋惜的神情。
“伤口恐怕是要疼的，”他说，“我必须把它包好，离开这个地方。”
他爬出那个坑，来到山下露营的地方。
半个小时过后，他回来了，牵着给他驮行李的马。
他的衬衫没有系扣子，可以看到里面他包着伤口的绷带，包的手法很拙劣。
他左手的动作很慢，也不灵便，但并不妨碍他用这只胳膊。
他拿绳子绑住死人的腋下，把尸体从洞里拽了出来。
然后他开始拾掇金子。
他不停地干了几个小时，时常停下来歇一歇僵硬的肩膀，同时大声喊道：
“他从背后朝我开枪，卑鄙的家伙！他从背后朝我开枪！”
等他的财宝全部清理出来，而且紧紧用毯子裹成几个包裹以后，他大致算了一下它们的价值。
“要是不值四百镑，我就是个霍屯督人，”他得出结论，“就说有两百磅石英和泥沙吧——那还剩两百磅金子呢。
比尔！清醒点！两百磅金子！四万块钱啊！都是你的——都是你的！”
他高兴地抓了抓脑袋，手指不经意间摸到了一个陌生的凹槽。
他沿着这个槽一直摸下去，大概有几英寸长。
这是第二枚子弹擦过头皮时留下的一道口子。
他生气地走到那个死人旁边。
“你想弄死我，是不是？”他盛气凌人地说，“你想弄死我，呃？
好啊，我是狠狠地把你干掉了，我还要把你像样地埋起来。
我对你可比你对我强多了。”他把尸体拽到洞口，把它推了进去。
尸体扑通一声，侧面着地，落到了洞底，他的脸扭曲着，朝着上面的亮光。
采金人往下看了一眼。
“你竟然从背后朝我开枪！”他责难道。
他用锄头和铲子把洞填平了。
然后他把金子放到马背上。
对这匹马来说，真是一个不小的包袱，所以一到露营地，他就把一部分金子转移到装着马鞍的那匹马背上。
就算这样，他还是得扔下一些装备——锄头、铲子、淘金盘、多余的干粮和煮饭的用具，还有别的零零碎碎的东西。
当那人赶着他的两匹马来到藤蔓和匍匐枝织成的绿幕前面时，太阳已经升到了最高点。
为了能爬到巨大的岩上上面，那两匹马只好把前腿抬起，盲目地穿过那些纠结在一起的树丛。
有一回，那匹装着鞍子的马重重地跌倒了，那人就把马背上的包袱卸下来，好让它站起来。
等它再次上路的时候，那人从树叶当中探出头来，仰望着那个山坡。
“卑鄙的家伙！”他说完以后就消失了。
只听见一阵扯拽藤蔓和折断树枝的声音。
那些树左右摇晃着，说明那两匹马正从它们中间走过。
马蹄踏在石头上的嘚嘚声中，时而还夹杂着一声诅咒或是刺耳的呵斥声。
然后，便传来那人高亢的歌声：
“转过身来扭过你的脸，面对着那美妙的山峦，（你要蔑视那罪恶的力量！）看看四周再望望四方，把罪恶的包裹抛到地上。（清早你就会遇到上帝！）”
歌声越来越弱，寂静中，这个地方的精神又渐渐恢复。
小溪又开始打瞌睡，不时地轻言细语；山蜂再次发出让人昏昏欲睡的嗡嗡声。
浓浓的香气中飘舞着雪白的杨花。
蝴蝶在树林里飞进飞出，安静的阳光照耀着万物。
只有草坪上的马蹄印和那残破的山坡显示着，生命喧闹的痕迹曾一度破坏了这里的宁静，然后又离开了这里。
有伤疤的人
雅各布·肯特一生都为贪念所累。
他转而逐渐产生了不信任人的心理，想法和性格都变得十分乖张，而他也成了一个极难相处的人。
他还有梦游的毛病，脾气也很固执。
他打小就是一个织布工人，直到前往克朗代克淘金的狂热渗入了他的血液，他才同织布机分离开来。
他有间小屋坐落在六十英里驿和斯图亚特河之间；经常往来于这条通往道森路上的人们把肯特比作雄踞在山上，并向通过他这条保养极差的道路的商队勒索过路费的强盗大王。
这样描绘他多少需要一点历史知识，而那些从斯图亚特河过来的大字不识几个的旅人们，往往用更原始的方法形容他，用的多是一些粗鲁的字眼。
其实，小屋也不是他的。那是好些年前几个探矿的人为了储存粮食，顺水放来一堆原木搭起来的。
他们很热情好客，来者不拒；他们不要这间屋子后，认得这条路的过往旅人就把这里当成过夜的地方。
这里很方便，省去了他们搭帐篷的时间和气力；只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必须给后来的人留下一堆整整齐齐的木柴。
几乎每一夜都有六七个甚至二十几个人挤进来躲避风霜雨雪。
雅各布·肯特看到了这些情况，于是擅自霸占了这个屋子，自己搬了进去。从此以后，疲乏的旅人们不得不每人给一美元，才能享受睡地板的待遇；雅各布·肯特在称金砂的时候，也从来不忘做点手脚昧下一星半点。
此外，他还总能找到理由让过路的客人们给他劈柴打水。
这简直就是强盗行径，但是被他欺负的人们都是忠厚之辈，他们虽然憎恶他，却也由着他靠这种罪恶的勾当赚得盆满钵满。
四月的一天下午，他坐在自家门口——怎么看都像一只等着捕食的蜘蛛——他一边惊讶于春天的阳光居然这样温暖，一边盯着路上，期待下一个他可以盘剥的苍蝇出现。
育空河就在他脚下，像一大片冰的海洋，冰块铺满两岸之间足足两英里宽的空间，在南北两个拐弯处才消失不见。
在并不平坦的冰面上，有一条雪橇犁出来的路，只是一条细长的、凹进去的痕迹，十八英寸宽，两千英里长；沿路每一英尺路上人们因道路艰险而吐出的咒骂，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多。
那天下午，雅各布·肯特感觉好极了。
昨夜，他打破了记录，一共接待了二十八位来客。
这夜他固然是睡得不好，因为四个人在他床下打了一夜的呼噜，但是他那个装金砂的袋子也增添了可观的分量。
那个装着闪闪发光的黄金的袋子，是他存在的主要乐趣所在，也是主要痛苦所在。
袋子的小口里面的，即是天堂，也是地狱。
他的房子只有一间屋子，自然也就谈不上私密性了，因此他总是害怕金子遭窃，为此备受煎熬。
那些胡子拉茬、看起来就像亡命徒的陌生人可以毫不费劲地偷走金子。
他常常梦见金子被偷，也总是从噩梦中惊醒。
在梦中惊扰他的总是那么几个强盗，他简直都能记清楚他们的样子了，尤其是那个古铜色皮肤、右脸上有一道伤疤的强盗头子。
几个人中，他梦见这个强盗的次数最多；因为他，肯特在醒着的时候，在房子里里外外造了好几十个藏金子的地方。
每藏到一个新的地方，他就能松口气，或许能有几夜安睡，然后又梦见那个脸上带着伤疤的家伙正挖出他的钱袋，而他一把抓住那人的领子。
这里照例有一番争斗，他也会惊醒，然后马上翻身起床，把袋子藏到一个更巧妙的地方去。
他其实并不是直接受到幻觉的蛊惑，只不过他相信预兆，相信心灵可通；他认为梦里的强盗都是真人的灵魂投影，这些人，不管他们身在何处，都恰巧在他做梦的时候，在心里觊觎他的财富。
因此，他继续盘剥每一个跨进他门槛的倒霉蛋；他的口袋里每多一盎司金子，他的烦恼也增添一分。
他正在晒着太阳，突然想到一个点子，他激动得猛地跳了起来。
他平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反反复复称金砂；不过有个问题很扫他的兴，他一直没有找到办法解决。
他那架称金子的天平很小，最多只能称一磅半，也就是十八盎司，而他的积财差不多是这个限度的三点三倍。
他从来没能一次称完所有的金砂，于是总觉得自己无缘看到这种极为启发慧根的全新景象。
由于总是无法实现，他简直失去了一半占有金子的乐趣；不，他感到这种令人伤心的障碍不仅使他的财产规模显得小了，而且还在实际上减少了他事实占有的金子。
他刚才之所以跳起来，就是因为他猛然间想到了解决的办法。
他朝路的两头都仔细地看了看。
什么都没有，于是他就进了屋。
一转眼的工夫，他就收拾好了桌子，摆上了天平。
他在天平一头放上十五盎司重的砝码，在另一头放上等重的金砂。
把那头的砝码换成金砂，他就称出了刚好三十盎司的金砂。
接下来，他把金砂并到一头，在另一头再装上金砂使天平重新平衡。
等到金子都放上去了，他已经是满头大汗了。
他欢喜得发抖，那种畅快感简直难以言表。
不过，当他把袋子倒空，一粒金砂都不剩的时候，平衡打破了，天平的一头垂下来，落到桌子上。
他在另一头加上一便士零五喱的重量，平衡就又恢复了。
他昂着头，呆呆地杵在那儿。
袋子倒空了，但天平可挖的潜力简直不可估量。
照这样弄多少重量都能称出来，从最轻的喱到许多许多磅。
财神已经把他热切的手指按到他的心上了。
夕阳西沉，阳光照进敞开的大门，笼罩在满载黄金的天平上。
这两堆金砂就像埃及艳后铜像上的金色乳房一样，放射出柔和的光晕。
时间和空间都不存在了。
“俺的老天啊！你可搞了好几磅金子啊，是不？”
雅各布·肯特转过身去，同时抓起那支就放在旁边的双筒猎枪。
但当他的目光扫到这个闯进来的人的脸上时，他错愕地倒退了好几步。
正是那个脸上带着伤疤的人！
那人好奇地看着他。
“哎，安心啦。”他一边说着，一边挥挥手，责怪肯特大惊小怪。
“别觉着俺会害你，俺也不会抢你他妈的这些金砂。”
“你还挺怪的，挺怪的。”他看着肯特满脸是汗、两膝打颤的样子，想了想又说。
“你为什么不能张嘴说两句话呢？”他接着说，而肯特正努力地想喘口气。
“你这是什么毛病啊？要紧不？”
“你——你——你这个从哪里弄上的？”
肯特终于能憋出几个字了，他抬起颤抖的食指指着对方脸上那条骇人的伤疤问道。
“同船的水手拿主桅上穿绳索的锥子给我扎的。
既然你那个疙瘩脑袋顶用了，俺倒想问问，这跟你有啥关系？俺还真得问问了——跟你有啥关系？
俺的老天！碍着你什么了？
你们这种人啊，还真自以为是。
俺还真要问个明白了！”
“没有，没有，”肯特一边答道，一边朝一张凳子坐下去，很勉强地笑了下，“我只是问问。”
“你以前也见过这样的疤？”对方气势汹汹地追问道。
“没见过。”
“这个疤很漂亮，是吧？”
“是啊。”
肯特点点头表示同意，意在奉承一下这位陌生来客，不料他示好的表现反而惹毛了对方。
“你个混蛋，挨千刀的狗杂种！”
你什么意思？老天爷在俺脸上划了一条这么见不得人的口子，你管这叫漂亮？你这是什么意思，嗯？”
接下来，这个长年在海上摸爬滚打、脾气暴躁的水手骂出了一大串极具东方色彩的下流话，混杂着神灵、魔鬼、妖怪和祖宗十八代；那种野蛮的神气把雅各布·肯特都要吓瘫了。
他连忙缩了回去，抬起胳膊抵挡着，好像是怕他动粗。
那人见他吓成这副德性，只得暂停了精彩的长篇大骂，转而打雷一般大笑起来。
“太阳都快落到路下面去了。”带着伤疤的人笑到快要笑不出来了才说道，
“俺觉得，有俺这种模样的人跟你作伴，你应该觉得福分不浅。把屋里的火盆子生起来。俺要解开狗了，喂它们点吃食。老弟，可别吝惜柴火呀；外头的树多得很，你反正有的是工夫，去抡几斧子吧。
顺道打桶水来。
利索点儿！不然就揍死你！”
这可真是闻所未闻。
雅各布·肯特居然会去生火、劈柴、打水——像个下人一样服侍客人！吉姆·
卡德吉离开道森的时候，他的脑中充满了听人说起的这个道边夏洛克的种种不义行径，一路走来，从许多被肯特盘剥过的人的嘴里，吉姆又听来了更多肯特的罪恶。
现在，吉姆·卡德吉，这个像其他水手一样爱开玩笑的人，决心走进这间屋子，挫挫屋主人的锐气。
他的计划已经出乎意料地成功了，这一点他当然能觉察出来，他所不知道的是他脸上的疤起了怎样的作用。
尽管他不知道，但他能够看到疤所引起的恐惧，因此，他决定好好利用一下这个疤，就像现代商人无情地利用精挑细选的货物发财一样。
“你这样要是都不算手脚麻利，活该叫俺眼睛瞎掉！”主人在忙里忙外，卡德吉歪着头，恭维了一句，“你根本用不着去克朗代克淘金。
你天生就是一个酒馆老板。
我常常听育空河上的人说起你，但我真没料到你人居然这么好。”
雅各布·肯特恨不得一枪打死他，但是那个伤疤的魔力太强了。
这就是那个带着伤疤的人，那个经常在心里抢夺他财物的人。
他就是那个灵魂闯进他梦里的人的肉身，那个老是在他的贮藏物上打主意的人；因此——他只能得出这个结论了——这个带着伤疤的人亲自来抢他的东西了。
还有那个伤疤！
除非他的心跳停止，否则他无法不去看那个疤。
他竭力把目光移开，但是眼睛还是不由自主地要回到那个伤疤上，就像指南针一定要指向北极一样。
“它碍着你什么了？”
吉姆·卡德吉猛然一声大喝，因为他在铺毯子的时候，偶然瞥见肯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我看，你倒不如收拾下铺盖，灭了火，钻进被窝里去，免得这个疤吓着你。
好好弄，你这个混蛋，要不然俺一拳捶你鼻子上！”
肯特吓坏了，连吹了三次才吹灭油灯。他连鹿皮靴都没脱，就钻进毯子里去了。
水手睡在硬邦邦的地板上，不一会儿就鼾声如雷了；而肯特虽然躺着，眼睛却盯着一片漆黑，手放在猎枪上，决心整夜都不合眼。
他一直没找着机会将他的五磅金子藏好，而金子就在他床头的火药匣子里。
虽然努力挺着，他最后还是睡过去了，而那些金砂仍然沉重地压在他的心上。
如果他不是怀着这样的心情不经意睡过去，他的梦游症就不会发作，第二天吉姆·卡德吉也不会拿着淘金盘收获一笔横财。
炉火徒劳地挣扎了许久，终于还是熄灭了。寒气从长着苔藓的木头缝里渗进来，把屋里的空气变得冰凉。
外面的狗也不叫了，都蜷缩在雪地里，梦想着堆满鲑鱼的天堂，那里没有赶狗拉雪橇的人，也没有各种监督它们的人。
屋子里，水手睡得像根木头，屋主人却做着各种怪梦，不停地翻来翻去。
午夜临近的时候，他突然掀开毯子，站了起来。
神奇的是，他接下来一连干了好多事，却连一根火柴都没划过。
他没有睁眼，或许是因为屋子里黑，或许是因为他怕看见客人脸上那道吓人的伤疤。总之，不管怎么说，事实就是：他闭着眼睛打开了火药匣子，把猎枪的枪膛灌得满满当当，一粒火药粉末都没有剩下。然后他用两重塞子塞好枪，收拾妥当，又回去睡觉了。
铁灰色的曙光刚刚照到糊着羊皮纸的窗户，雅各布·肯特就醒了。
他用胳膊肘把身体撑起来，打开火药匣子的盖子，往里边瞅了一眼。
考虑到他是如此神经质的人，这一眼不管他看到了什么，或是没看到什么，都对他产生了极为特殊的影响。
他瞧了一眼睡在地板上的水手，轻轻合上盖子，又重新躺好。
他的脸上显出少有的冷静来。
没有哪块肌肉有抖动。
一点都没有激动或者狂躁的表现。
他躺了很久，也想了很久；等他再次起身四处走动的时候，他表现得很镇静，既不慌张，也没有弄出声响。
碰巧吉姆·卡德吉的头正上方的房梁上，有一根厚重的木桩。
雅各布·肯特轻手轻脚地干起来，他把一根半英寸粗的马尼拉绳抛过木桩，然后把绳子两端都拉到地上。
他把一端系在自己腰上，把另一端绕成一个活绳套。
接着他扣下扳机，把猎枪放在够得着的距离，靠在许多麋鹿皮带子旁边。
他定了定神，特意望了望那条伤疤，把绳套圈在那个熟睡的人的脖子上，然后向后倾倒，用自己的体重拉紧绳子，同时抓起枪，瞄准了那个瓮中之鳖。
吉姆·卡德吉惊醒了，憋得喘不过气来，迷惑地看着对准他的双筒猎枪。
“东西在哪儿？”肯特发问了，同时松开了绳子。
“你混蛋——咳——”
肯特只是后仰了一下，就让对方出不了气。
“你个挨千刀——呃——呃——”
“东西在哪儿？”肯特又问道。
“啥东西？”卡德吉喘上一口气，赶忙问道。
“金砂。”
“啥金砂？”莫名其妙的水手问道。
“你最清楚不过了——我的金砂。”
“俺见都没有见过。
你把俺当什么了？保险柜？跟俺有啥关系？”
“你可能知道，可能不知道，反正我要勒得你知道为止。
你的手胆敢动一动，我就轰烂你的脑袋！”
“天哪！”绳子收紧了，卡德吉大叫起来。
后来，肯特放松了一下，水手就装作受迫的样子，扭动着脖子，设法把绳套弄松了一些，让它正好勒住自己的下巴。
“现在如何？”肯特问道，指望他吐出实话。
但是卡德吉只是笑了笑。
“你就这么绞死俺吧，你个就知道洗锅子的老不死！”
如同水手预想的那样，这出悲剧演成了闹剧。
两人当中卡德吉更重，所以肯特即使把身子倾到底，也无法将他完全吊离地面。
肯特使出最大的劲儿了，水手的脚还是拖在地上，支撑着他一部分重量。
其余的就靠勒在他下巴上的绳子来支撑。
一看无法把他完全吊起来，肯特就使劲拉，决计慢慢让他窒息，或者逼他说出把金子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但是这个有伤疤的人就是勒不死。
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过去了；最后，肯特无计可施，只好把俘虏给放下来。
“好吧，”卡德吉擦着脸上的汗，说道，“你要不想绞死俺，你就给俺吃枪子儿吧。
有的人生来就是吊不死的。”
“瞧你把地板搞得一团糟。”
卡德吉在争取时间，“你听着，俺来告诉你该咋办；俺们两人合计合计，研究一下。
你丢了金砂。
你说俺知道在哪儿，俺说不知道。
俺们想想，想出个辙来......”
“天哪！”肯特突然插了进来，挖苦地模仿着对方的声调，
“这个事儿全由我来想，你只能看着；你要胆敢做点别的，我一定在你身上打穿一个洞！”
“求你看在我上有老娘的份上......”
“她要疼你的话，就让上帝可怜可怜她吧。
哼！你敢动？”他把冰冷的枪口顶在对方的额头上，扼杀了对方的敌意之举。
“立马躺好！你要有一根毛立起来，就叫你完蛋。”
肯特始终让扳机处于触手可及的位置，保持这个姿势要捆好水手可不容易；不过，他终究是纺织工出身，几分钟之内就把水手手脚捆严实了。
然后他把水手拖出来，放到屋子旁边，这样他可以一边眺望育空河，一边看着太阳升上最高点。
“我会把你留到中午，然后......”
“怎样？”
“然后送你回老家。
不过你要是肯说出来呢，我就让你活着，把你交给下一队路过的骑警。”  “噢，俺的老天啊，还有这样的事儿！俺就像只无辜的羔羊，啥事儿也没干，而你平白无故就发疯，非要弄死俺。
你个天杀的老贼！你......”
吉姆·卡德吉止不住破口大骂起来，这次比以前还要出彩。
雅各布·肯特搬出来一张凳子，以便可以坐下来舒舒服服地听他骂。
后来，水手把所有想得出来的骂人的话都使完了，他安静下来，开始苦苦思索。他的眼睛不断地量着太阳划过东方天际的轨迹，觉得它上升得太快了。
那些狗，因为很久没给套上雪橇，也觉得奇怪，都围拢到水手身边。
这些畜生也看出了他孤立无援。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它们觉得一定出了什么差错；它们跑来跑去，悲切地嗥叫着，表达一份同情。
“啐！走开走开，你们这些鬼印第安狗！”他呵斥道，打算扭几下身子，把它们赶开。这时他发现自己是在一个斜坡的边缘挣扎。
狗一散开，他就开始想：斜坡就在那儿，他看不到，坡的那面是什么样的呢？没过多一会儿他就得出了一个正确的结论。
从道理上讲，他推想，人都很懒。
他本人就是，只有非做不可的才去做。
他要造房子，一定得在房顶上铺些泥。
照此推测，他一定会就近取些泥，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不会跑远了，这样是说得通的。
因此，他应该躺在一个坑边上，雅各布·肯特从这里挖泥铺他的房顶，才有了这个坑。
他想，这一点如果好好利用一下，说不准可以拖延点时间。接着，他开始在绑着他的鹿皮绳上打主意。
他的双手反绑在背后，压在雪地上，已经沾湿了。
他知道，生皮沾水的话就会拉长；于是，他表面上没有明显的动作，暗中在努力把绳子挣开。
他十分期盼地望着那条雪上通路；在六十英里站的方向有个黑点在一片白茫茫的冰封大地上闪现了一下，他赶紧看了看太阳。
太阳已经快到天顶了。
他看到那个黑点有时爬上冰峰，有时沉入冰谷；不过他只敢偷偷瞄几眼，害怕明目张胆地看会引起对手的怀疑。
有一次，雅各布·肯特站了起来，很用心地盯着那条路看，卡德吉吓坏了；幸亏狗拉雪橇驶过的那段路有冰层挡着，没有让肯特瞧见，危险才算过去。
“你做这种孽，迟早要给绞死，”卡德吉威胁到，意在引起对方的注意。
“你会在地狱里慢慢烂掉，等着瞧吧。”
“哎，”停了一下，他又喊道，“你相信鬼吗？”肯特突然吃了一惊，这使得他觉得更有把握了，他就接着说下去：“一个人要是说话不算话，鬼就有权缠着他；没有敲八下钟，你就不能打死俺——俺的意思是十二点前，你不能开枪——你办得到不？要是你办不到，俺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听见了没？
你就算提前了一分钟、一秒钟，俺都不会放过你，记住，俺不会放过你！”
雅各布·肯特看上去将信将疑，但就是不接话。
“你的表好使不？这儿经度是多少？你怎么知道你的时间准不准？”卡德吉还在喋喋不休，枉自寄希望于从刽子手那里赢得几分钟的时间。
“你用的是兵营时间还是公司时间？要是你在敲钟之前就开枪，俺可不会善罢甘休。
我这是老实地警告你。
俺会回来的。
要是你没有表，你咋知道什么时间了？俺就想问这个——你咋知道呢？”
“我会准时送你上路的，”肯特答道，“我这儿有座日晷。”
“不行的。
那根针有三十二度的偏差。”
“都校准过了。”
“你怎么校准的？拿罗盘？”
“不，我拿北极星校的。”
“你确定？”
“确定。”
卡德吉哼了一声，偷偷朝路上瞄了一眼。
那驾雪橇正在爬坡，离这里大概有一英里远，拉雪橇的狗都撒开了腿，轻快地飞奔着。
“影子离那条线还有多远？”
肯特走到那个原始的日晷那里，仔细看着。
在仔细测量之后，他说：“还有三英寸。”
“嗨，开枪之前，你得喊出来‘敲八下'，行不行？”
肯特同意了，然后两人又没话说了。
拴住卡德吉手腕的绳子正在慢慢松开，他已经快把手挣脱出来了。
“嗨，影子还有多远？”
“一英寸。”
水手轻轻地扭动着，以便到了开枪的时刻，他可以翻滚下去；他已经褪下了手上的第一圈绳子。
“还剩多远？”
“半英寸。”这时候，肯特听到了雪橇滑过来的刺耳的嘎吱声，他抬眼向路上望去。
雪橇上的人平躺着，狗拉着雪橇，径直向这间木屋奔来。
肯特急忙转身，把枪举上肩头。
“还没敲八下呢！”卡德吉警告他说，“我不会放过你的，一定不会的！”
雅各布·肯特迟疑了一下。
他站在日晷旁边，离他要射杀的人不过十步的距离。
雪橇上的人一定也发现有蹊跷的事要发生，因为他跪着立了起来，拿鞭子狠命招呼那些狗。
影子已经对齐了那条线。
肯特已经瞄准了。
“预备！”他严肃地命令道，“敲八......”
转瞬之间，卡德吉已经向后滚到坑里去了。
肯特没有开火，跑到了坑边上。
轰！水手刚站起来，枪就正对着他的脸炸响了。
但是枪口没有冒烟，倒是从靠近枪托的枪筒一侧迸发出来一片火光，然后雅各布·肯特倒下去了。
狗拉着雪橇冲到岸上，从他的尸体上压了过去；吉姆·卡德吉把手解脱出来，从坑里爬出来，这时候赶雪橇的人刚好也跳了下来。
“吉姆！”新到的人认出了他。
“出什么事了？”
“出什么事儿？啊，没事儿。
俺不过搞点小把戏，动动筋骨。
出什么事儿，你个该杀的呆子？
你还问俺出什么事儿？
给俺松开，俺就告诉你。快点儿，要不然就拿你来擦甲板！”
“呼！”那人用小刀帮他割绳子，他得以出了一口气。
“怎么回事儿？俺还想知道呢。
你来说说，是怎么回事儿？嗯？”
他们把肯特翻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死了。
那支笨重的枪口装填的老式枪，就在他旁边。
铁的枪筒和木头的枪身已经分开了。
枪筒右侧靠近枪托的地方有一条几英吋长的裂缝，裂口向外翻。
水手好奇地把枪拾了起来。
闪闪发光的金砂从裂口不断地流了出来。
吉姆·卡德吉这才搞清楚这件事的真相。
“真是死也想不到！”他吼道，“实在想不到！这就是那些该死的金砂！我真该死；查理，赶紧去拿个淘金盘，要不你也该死！”
